通知
关于清理2020年结转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0/12/28 16:05:12

校内各部门:

根据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川财库【2020】31号文)和学校实际情况,请各部门立即清理需申请符合规定的结转指标。

一、可以结转的资金:教学专项资金、科研专项资金、

党费专项资金、已经进入政府采购流程的政府采购资金、中央支持地方专项中央拨款资金。

二、申请结转的要求

(一)教学专项资金、科研专项资金与党费专项资金直

接结转,不需要报送申请;

(二)符合结转条件的资金申请时需提交2020年未执行的原因、资金支出的必要性和预计时间;

(三)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月10号,申请由项目资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报送资料交至财务处服务大厅孙瑜聆老师处,联系电话:84872073。

三、注意事项:

(一)不符合结转条件的资金不能申请;

(二)符合结转条件但次年无法实现支出的或者不需要

再使用的资金,不能申请。

 

财务处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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