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近期财务报账事项的相关工作提示
来源:财务处 作者: 时间:2026/05/12 15:59:55

校内各部门:

为规范财务报账流程,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办理,现将近期报账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2025年发票报销时限及往来款专项清理

根据《四川旅游学院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川旅院〔2025〕197号)第三十条相关规定,自2026年4月起,2025年开具的发票已停止报销(横向科研项目和冲借款业务除外)。质保金、职工个人借款、预开发票等往来款专项清理相关通知已于5月9日通过OA下发通知至各部门,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按要求于5月29日前完成往来款清理结算工作。

二、财务报销单规范填写

近期财务日常审核发现普遍存在报销单填写不规范问题,如公务卡结算误选成工资卡结算、收款方信息填写有误、承诺栏经办人未签名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网报系统页面未出现“公务卡”选项,需先登录“财务系统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卡号维护”模块自行添加公务卡相关信息。即日起,凡支付信息填写有误的单据一律做退单处理,请各位老师仔细核对、准确填报。

三、原印刷业务定点服务商相关费用报账时限

因本年度学校定点印刷服务合作商家已变更为“成都三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请本年已开具2025年度“天麦点金公司”印刷服务相关票据,尚未办理报销业务的老师,在印刷清单上标注“2025年印刷服务相关费用”字样,务必在5月20日提前交财务处进行账务报销,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规范申报科研项目发放校内人员经费类别

近期发现多笔科研项目发放校内人员经费时出现申报类别混用的情况。为规范经费申报类别,提高科研经费管理的精确性和严谨性,请科研项目经办人在发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校内成员经费时在“网上申报系统—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录入—发放项目选择”对应选择“科研绩效”类别进行申报,在发放非项目组成员经费时,统一选择“科研劳务”类别进行申报。

如有疑问,可随时与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28-84872073。

财务处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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