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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游学院2026年川菜非遗传承与文旅融合发展研修班教学食材自主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2    作者:     来源: 川菜发展研究中心    点击: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6 年 9 月 22 日

公告期限:2026 年 9 月 22日至 2026 年 9 月 27日(3 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2026年川菜非遗传承与文旅融合发展研修班教学用食材原料自主采购服务

2.采购单位:四川旅游学院川菜发展与饮食文化研究院

3.预算金额:50,0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文件无效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川菜非遗传承与文旅融合发展研修班课程结束

5.采购组织形式:自主采购

6.采购包划分:不分包

7.面向企业类型: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8.采购类型:不采购进口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

9.项目概况:为满足川菜非遗传承与文旅融合发展研修班教学需求,采购蔬菜类、水果类、鲜面条及面制品类、豆腐及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海)产品类、禽畜肉及冻品类、米面类、食用油类、调味品及干杂、厨房易耗品共十一大类实验教学原材料,并提供配送及二次分拣服务,所有食材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实验教学专用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年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仓储场所及专业技术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相关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相关规定。

(二)特殊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响应文件提交

(一)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9 月 27 日 9:30(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提交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 459 号四川旅游学院川菜发展与饮食文化研究院806办公室

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按顺序装订成册):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1

响应函

加盖公章,明确最终报价、服务期限及所有实质性要求承诺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或配送

3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备案证明复印件

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5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非法人报名时提供)

6

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

实质性要求响应承诺函

逐条响应并承诺满足所有标注★的实质性要求

8

报价明细表

按十一大类食材分别报结算折扣率,加盖公章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所有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所报结算折扣率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流程

1.资格性审查:评审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检查其是否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标注★)。未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报价排序: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最终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

4.成本合理性审查: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作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时间:2026 年 9 月 28 日 10:00

评审地点:四川旅游学院川菜发展与饮食文化研究院806办公室

五、实质性要求(★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1.供货时效:按学校指定时间配送至烹饪与食品科学工程学院实验楼物流配送实验室B1-1;验收不合格食材须30 分钟内完成退换货,临时紧急补货须1 小时内送达。

2.运输要求:配备至少 1 辆冷链运输车及 1 辆厢式货车,冷藏食材全程冷链运输;运输车辆每日清洁消毒,禁止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

3.二次分拣服务:协助将食材分类装箱、贴明标签,准确配发至各个行课班级。

4.索证索票:每次供货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肉类必须随货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否则学校有权拒收。

5.质量标准:所有食材须符合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农药残留、重金属、兽药残留均不得超过标准限量。

6.食品安全责任:承担所有食材的食品安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7.价格管理:响应学校定期调价制度,不及时报价视为自动放弃供货资格。

六、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类型: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以市场询价确定的基准价乘以中标供应商所报折扣率核算结算价,并根据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2.付款方式:川菜非遗传承与文旅融合发展研修班结束3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费用支付货款。

3.验收标准:每日7:00-7:30 对当日食材进行验收,每月进行服务考核(80 分以上为合格),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抽检。

4.违约责任:

食材质量不合格且24小时内未整改的,扣除该批次货款50%;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支付合同总金10% 违约金;

逾期配送超过2小时影响教学的,拒收该批次货物并按该批次货款100% 支付违约金;未按要求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的,视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扣除该批次货款30%。

七、重要提示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列入学校供应商黑名单;

2.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本项目所有实质性要求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即使报价最低也将被否决;

4.报价应包含所有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二次分拣费、检验费等全部费用,学校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旅游学院川菜发展与饮食文化研究院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13693410646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 459 号四川旅游学院川菜发展与饮食文化研究院806办公室

四川旅游学院川菜发展与饮食文化研究院

2026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