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四川旅游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旅院〔2023〕3号),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
第一条 经济管理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学科研科科长、教师代表等组成。
第二条 转专业条件
1.转出条件:学生须符合学校《四川旅游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旅院〔2023〕3号)规定的转专业资格。
2.转入条件:学生须符合学校《四川旅游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旅院〔2023〕3号)规定的转专业资格。
第三条 接收专业计划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确定我院各专业具体转入学生人数如下:

第四条 考核办法
1.针对申请转入学生组织面试:(1)学生提交相关材料和自我介绍(具体考核见附件表);(2)老师提问学生当场回答。
2.针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评定:(1)大学课程成绩占30%,特别是所申请专业的相关课程的成绩;(2)面试成绩占70%。
第五条 转专业流程
1.教务处发布转专业通知,学生填报申请表格,经管学院按照学校《四川旅游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旅院〔2023〕3号)转专业条件规定审核学生申请。针对本学院转出学生,经管学院填写转出意见后汇总分别交于拟转入学院。
2.经管学院针对拟转入学生组织考核及综合评定,基于综合评定填写《四川旅游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汇总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后,与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等材料一并报送学校教务处。
3.经学校公示发文、学籍处理以后,经管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报到注册,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
附则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联络人:曹燕 联系方式:13348992931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