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原则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3日(周四)14:00-17:00(逾期未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四川旅游学院大礼堂第二标准会议室。
3.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若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及第二学历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⑤个人详细简历1份;
⑥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6个月内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⑦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①-⑥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⑦项。
4.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以本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5.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6.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由四川旅游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7.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日程的,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附件1: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政治面貌证明(参考模板)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
四川旅游学院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