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安排,中心拟于2026年3月启动项目结项评审(第一次)工作,凡已完成任务要求的立项项目,均应申请结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流程
1.汇总材料:项目负责人汇总科研项目结题材料,包括申报书、立项通知、研究报告、任务书、成果复印件等。2.专家鉴定:项目负责人请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鉴定,并签署《专家结题鉴定意见表》(附件三)。3.下载并填写结题表、信息汇总表: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课题结题表》(附件一)《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四)。4.结题材料装订成册。
二、结题材料
结项资料需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1.封面(《附件二》)2.课题申报书3.立项通知4.科研项目任务书5.课题结题表(《附件一》)6.专家鉴定意见(《附件三》)7.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四》)8.研究成果:论文、专著、研究报告(需相关级别的领导批示)及其他成果9.其他资料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拟结题的科研项目鉴定专家不得少于2人,其中至少应有一位非本单位专家。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课题组成员不得担任项目的鉴定专家。
2.拟结题的结题验收表中学校审查意见需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3.拟结题的科研项目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向有关单位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中心项目及项目编号”等。凡未通过鉴定的最终成果,最终成果不得使用“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中心项目”字样。
4.以上所有结题材料均需于2026年3月15日前报送:
(1)电子版(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其中《结题信息汇总表》须同时提供word版)到中心邮箱(wlrhfzyjzx@163.com); (2)纸质版按“二”中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收件人:唐老师,电话:15928058077)。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中心拥有此结题说明的解释权和修改权。结题相关内容如有疑问或需要咨询与帮助,请加入中心官方QQ群(598357703)进行咨询。
5.各类型项目结项要求按照任务书执行。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四川旅游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二教122室)
邮编:610100
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