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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6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过一个温馨勤勉廉洁的传统佳节,根据省纪委印发《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川纪发[2019]10号)精神,落实学校党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制定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专项工作台账》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定不移的树立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思想,积极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现就加强我校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纪律规矩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节日假期是违反廉洁纪律的高发期,也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考验期和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越是重大节日,越能考验党性、检验作风;越是关键时刻,越要警钟常鸣、严于律己。“节点”就是“考点”,守好“节点”,过一个廉洁之节、文明之节,既是政治要求,也是职责所在。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种常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厉行勤俭节约,摒弃陈规陋习,抵制不良风俗,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主题教育主动深入查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台账,狠抓整改落实。

二、开展系列谈话提醒,落实廉政教育。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行政主要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来衡量,抓住元旦、春节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对廉政风险重点部位进行认真梳理,对关键岗位人员全面开展谈话提醒,打好“预防针”,念好“紧箍咒”,严禁“装样子、走过场”,并做好规范的谈话记录。驻校纪检监察组、学校纪委将把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到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中。近期开展对负责财务、车管、接待等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提醒。总之,通过谈话提醒和教育,确实引导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充分认清中央八项规定蕴含的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理念,使之成为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到“九个严禁”。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私驾;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以任何名义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以及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严禁违规组织和参加各类乡友会以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受理信访举报。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积极推进所在党总支部(党支部)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发现问题的时效性、精准性,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纪委将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见人、见事、见细节通报曝光,增强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中共四川旅游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