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四川旅游学院委员会

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推选新发展团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力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着力深化改革,着力从严治团,吸纳一批新思想、新作为、严于律己、积极向上的新团员。结合我校学生团建工作的实际,对2021年推选新发展团员的工作布置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二)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行动上维护集体利益,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

(三)在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方面,规定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并将参加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作为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

二、推选手续

(一)有两名品学兼优的团员作为介绍人。

(二)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需对拟发展团员进行考察并填写附件2《四川旅游学院基层团组织团员发展预审表》、附件4《四川旅游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新发展团员考察登记表》。

(三)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选出符合要求的新发展团员,并填报附件3《四川旅游学院2021年上半年拟发展团员推荐汇总表》。于5月21日17:00点前将附件2、3、4(签字盖章)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校团委审核各二级学院新发展团员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新团员填写入团志愿书。

(五)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组织新入团学生填写入团志愿书,录入智慧团建及报送志愿书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做好发展新团员相关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维信、王长虹

联系电话:028-84825022

电子邮箱:XTWMSCZZB@163.com

附件:1.四川旅游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新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表

2.四川旅游学院基层团组织团员发展预审表

3.四川旅游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拟发展团员推荐汇总表

4.四川旅游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新发展团员考察登记表

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共青团四川旅游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