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美术馆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 时间:2020-06-10 点击数:

各供应商:

四川旅游学院拟对“四川旅游学院美术馆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SCLY-BX-2020-10。

二、项目名称: 四川旅游学院美术馆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三、比选内容:见比选文件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附件3:施工图发到报名供应商邮箱

自2020年6月10日14:00至2020年6月12日17: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到(809188273)QQ邮箱里,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须扫描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件。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仅需扫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1、2020年6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比选地点:四川旅游学院第二教学楼228室。

九、本比选邀请将在四川旅游学院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名 称:四川旅游学院;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28-84842338。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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