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64(26春)次应用型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专升本)和文化产业管理(专升本)“学分认定转换”项目
招生简章
四川旅游学院是中国第一所以“旅游”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烹饪专业独具优势、旅游学科特色鲜明的综合类院校。学校先后获批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四川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国务院侨办“海外惠侨工程·中餐繁荣基地”、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学校起源于1976年,2023年成为四川省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优先培育”类高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批准,264(26春)次我院继续面向四川省开展应用型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专升本)和文化产业管理(专升本)“学分认定转换”项目招生,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考。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2014修订)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所有报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的考生(含国民教育在籍生),在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证书时,须在线校验专科学历的有效性,否则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二、招生专业、层次及授位类别
层次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助学年限 |
课程数量(单位:科) |
备注 |
授位类别(学士) |
统考 |
省考 |
专科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W490102 |
2年 |
8 |
7 |
不考英语需加考2科省考,无数学 |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学分认定转换) |
W490102 |
2年 |
4 |
7 |
不考英语,无数学 |
/ |
专升本科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W082702 |
2年 |
8 |
8 |
不考英语需加考2科省考,不考数学需换考1科统考 |
工学 |
食品质量与安全 (学分认定转换) |
W082702 |
2年 |
4 |
8 |
不考英语,不考数学需换考1科统考 |
工学 |
文化产业管理 |
W120210 |
2年 |
8 |
7 |
不考英语需加考2科省考,无数学 |
管理学 |
文化产业管理 (学分认定转换) |
W120210 |
2年 |
4 |
7 |
不考英语,无数学 |
管理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W120102 |
2年 |
7 |
7 |
不考英语,不考数学需换考3科统考 |
工学 |
会计学 |
W120203K |
2年 |
9 |
6 |
不考英语,不考数学需换考1科统考 |
管理学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W120410
|
2年 |
5 |
7 |
不考英语,无数学 |
管理学 |
交通运输 |
W081801 |
2年 |
7 |
10 |
不考英语,无数学 |
/ |
体育教育 |
W040201 |
2年 |
7 |
7 |
不考英语,无数学 |
/ |
注:1.专业课程设置如有变更,以国家考试计划为准。
2.1504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4、10月统考,专科成绩单有成绩,可免考。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证书可免试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中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经管类)”、“离散数学”、“英语(专升本)”、“大学语文”等课程(成绩单上课程学分要大于或等于自考对应课程要求学分)。
三、助学方式及考生管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利用现代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手段,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辅导和自学指导,部分统考课程实行过程性考核。
按照四川旅游学院相关规定,自考助学单位(校外教学点)选派有自考管理经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考生的学习及日常管理,四川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负责对自考助学单位(校外教学点)的助学质量、考生管理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估等。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常年接受考生咨询、报名,应用型自考根据报名时间分春季和秋季两次新生注册。
(1)应用型自考注册时间:264(26春季)次,1月至5月中旬截止(具体截止时间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调整)。
(2)“学分认定转换”项目证书课程报名时间:由证书提供方官网或证书提供方官方四川项目办公室规定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通过我院自学考试官网“在线报名”完成报名及交费。我院未开设其他报名通道,请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五、考试与考核
(一)统考与省考
1.统考:每年4月、10月统考。统考课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考试。
2.省考:每年1月、7月省考。省考课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委托四川旅游学院组织考试。
(二)“学分认定转换”项目证书课程考试
“学分认定转换”项目证书考试时间原则上与省考同步,在每年1月、7月进行,由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自学考试学分互认四川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实践课程由教学点组织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由四川旅游学院与教学点共同组织考核。
(四)“学分认定转换”项目证书与专业部分课程的学习成果转换规则:
1.证书课程实行整体认证制,不对单一证书课程进行成果转换。考生须取得同一级别证书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后,再按照证书课程替代管理办法完成学习成果转换。证书取得时间须晚于四川省高等教育应用型自学考试考籍注册时间。
2.“学分认定转换”项目具体转换规则如下:
证书名称 |
自考专 业代码 |
自考专 业名称 |
自考课 程代码 |
自考课程名称 |
对应课 程成绩 |
食品安全管理师岗位能力培训证书(初级) |
W4901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科) |
02517 |
食品微生物学 |
75分 |
02518 |
食品微生物学(实践) |
75分 |
02527 |
烹饪化学基础 |
75分 |
02529 |
烹饪卫生学 |
75分 |
02064 |
无机及分析化学 |
75分 |
02065 |
无机及分析化学(实践) |
75分 |
03791 |
食品卫生与检验 |
75分 |
03792 |
食品卫生与检验(实践) |
75分 |
食品安全管理师岗位能力培训证书(中级) |
W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升本) |
03277 |
食品分析 |
75分 |
03278 |
食品分析(实践) |
75分 |
01965 |
食品标准与法规 |
75分 |
02514 |
食品化学(含有机化学) |
75分 |
02515 |
食品化学(含有机化学)(实践) |
75分 |
04991 |
食品保藏原理与技术 |
75分 |
01968 |
食品贮运学 |
75分 |
数字文化产业专业岗位能力培训证书 |
W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专升本) |
04124 |
文化经济学 |
75分 |
04123 |
外国文化导论 |
75分 |
04125 |
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 |
75分 |
04126 |
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实践) |
75分 |
00507 |
文化政策与法规 |
75分 |
05650 |
文化产业项目管理 |
75分 |
05651 |
文化产业项目管理(实践) |
75分 |
六、毕业与授位
1.毕业:考生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全部课程考试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可申请毕业证书。四川旅游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四川旅游学院副署校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证书信息。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
2.学位:考生可在获得毕业证书两年内申请学位证书。申请学位证书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条件一:获得我校自学考试考籍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英语(专升本)》成绩不低于60 分;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及以上;或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通知单(成绩大于等于总分的60%);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简称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条件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全部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分。
条件三: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到四川旅游学院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且成绩不低于65分。
七、费用标准
(一)我校高等教育应用型自学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 助学费:专科3000元/生·年(2年共计6000元/生),专升本3500元/生·年(2年共计7000元/生),仅按2年收取(不含教材费、课程考试报名费、毕业论文答辩费)。
2. 毕业论文答辩费:450元/生。
3. 学位论文答辩费:450元/生·次。
4. 教材方面,学校提供参考书目,学生可自愿购买。若教学点为学生代购教材,须承担代购教材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 统考(省考)课程考试费:35元/科·次。
2. 毕业生审定费:30元/生。
3. 课程免试审定费:8元/科。
(三)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转换”证书专业(涵盖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专科及专升本、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专升本),证书费用标准均为4800元/生。证书考试由证书提供方负责组织,费用由证书提供方负责收取,证书相关事宜由证书提供方负责阐释。证书方作为独立主体,考生自愿报名,一切行为和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与四川旅游学院无关。
八、免责声明
考生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正确和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学校仅负责收集整理学生提交的材料,不负责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正确和有效性不承担任何责任。考生提供的材料如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学校将撤销考生入学及相应资格,注销考籍,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育部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本招生简章仅适用264(26春)次招生宣传,最终解释权归四川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联系方式
学院自学考试官方网站:https://www.sctu.edu.cn/zk
学院自学考试咨询电话:028-86117796
四川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