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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游学院关于2025年度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07    浏览量:

根据《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16〕11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名额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情况,现启动学校2025年度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新获奖学生的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4-2025年入学注册在读本科学历生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和有效期内的中国签证,身心健康;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校纪校规;

3.对华友好,尊重中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4.无出入境及签证等不良纪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5.思想道德品质优良,学风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6.按时报到注册,无拖欠学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时间以每年缴费通知为准),未存在不购买保险或保险出现断保等情况;

7.本科学历生年龄不超过30岁;

8.新生评选通知前出勤率不低于85%(含病假、事假),往届生参评学年出勤率不低于90%(含病假、事假);

9.往届生参评学年所学课程初次考试成绩均及格;

10.未同时获得中国各级政府及学校其他各类奖学金;

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留学生,取消其获评资格并收回奖励证书和奖学金:

(1)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2)参与非法集会、结社、传教和其他非法社团组织活动;

(3)散布对华不友好言论或有对华不友好行为;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5)出现无故缺考、考试作弊、学术不端;

(6)学籍状态处于休学、留级、保留学籍或因自身原因超过规定学制;

(7)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及评审

1.凡满足申请条件的在校外国留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包括:

(1)《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与成绩单的复印件(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相应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或教务处打印的参评学年成绩单;

(3)护照或外国国籍证明复印件;

(4)健康证明复印件;

(5)汉语水平等级考试证书和其他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6)有效期内的银行卡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2.四川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由学生本人申请,四川旅游学院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2025年度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初审结果进行评定,确定本年度奖学金最终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3.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在读期间,未经批准而自动变更专业、延长学习期限或被取消学籍者,将被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

4.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2025年11月14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4861351,逾期不再受理。

四川旅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6日

(审核: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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