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16〕116号)和《四川旅游学院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发放办法(试行)》(川旅院〔2024〕28号)文件精神,现启动学校2025年来华留学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4年入学注册在读本科学历生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 持有有效的来华护照或来华国籍证明;
2. 对华友好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校纪校规;
3. 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4. 按时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等应缴费用;
5. 未获得中国各级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留学生,取消其获评资格并收回奖励证书和奖学金:
(1) 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2) 参与非法集会、结社、传教和其他非法社团组织活动;
(3) 散布对华不友好言论或有对华不友好行为;
(4)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申请及评审
1.参评周期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2.凡满足申请条件的在校来华留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四川旅游学院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教务处打印的参评学年成绩单;
(3)参评学年内汉语水平等级考试证书和其他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银行卡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
3.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2025年11月14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4861351,逾期不再受理。
四川旅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6日
(审核: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