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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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游学院 校园十佳歌手决赛,五四表彰,5.25心理情景剧决赛,社团文化节闭幕式,大学生艺术团专场展演晚会设备租赁项目 询价公告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来源: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日期:2019-11-30 14:26:25

外来文章审核意见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旅游学院决定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校园十佳歌手决赛,五四表彰,5.25心理情景剧决赛,社团文化节闭幕式,大学生艺术团专场展演晚会设备租赁”项目,询价编号:川旅(询)[2019] 0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人名称和地址

询价人名称:四川旅游学院

询价人地址: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四川旅游学院内

采购的供应商:一家。

二、询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其中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六)提供设备租赁服务和安全生产承诺函;

(七)安装完成时间为:2015年05月17日前。

(八)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九)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三、询价人委托项目

“校园十佳歌手决赛,五四表彰,5.25心理情景剧决赛,社团文化节闭幕式,大学生艺术团专场展演晚会设备租赁”项目

四、项目概况

附件1:询价函

附件2:承诺函

五、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法定代表人执加盖企业鲜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鲜章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报名地点和时间

 询价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报名地点:四川旅游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行政楼205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9年04月23日至2019年04月25日16:00

 购买询价文件费:200元(现金)

报名联系人:黄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28)84825039

现场踏勘、技术参数项目咨询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825022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和中选条件

      至报名截止时间,若报名单位少于三家,因项目需要,学院将另行选择本项目的合作单位。若达到三家及以上,学院将在报名结束后(2019年04月30日)上午09:30至10:00分,在学院办公楼201会议室接收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的密封投标文件(密封条并加盖公司鲜章)的递交,于上午10:00分准时开封密封的报价单。

     本次询价最高限价为8万元,有效报价中按报价排序,最低报价者为第一候选单位。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9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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