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新校区学生公寓寝室内部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来源: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日期:2023-05-25 10:29:19
    外来文章审核意见

    各潜在供应商:

    因新校区新建学生公寓一栋,需完善新建公寓的配套设施,对该栋公寓179间寝室配置窗帘。该项目要在2023级学生报到前配置到位,以保证学生正常的住宿和生活。新校区学生公寓寝室内部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询价编号:SCLY-XJ-2023-003(第二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人名称和地址

    询价人名称:四川旅游学院

    询价人地址: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四川旅游学院内

    采购的供应商:1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其中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会计报表(含三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即可);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公司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4)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公司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2)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2)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六)提供安全生产、产品、设备设施器材等符合技术要求,具有质量安全保障承诺函(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七)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九)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十)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十一)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内容、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1、采购内容:新校区学生公寓寝室内部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详见询价函)。

    2、提供样品: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符合材质要求的窗帘布(样品不做阻燃性要求)及轨道样品(符合询价函尺寸要求),同时提供相关质量检测报告;未提供样品投标无效。

    3、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2023年8月,具体期限已合同约定为准。

    4、合同交货地点:货物送至四川旅游学院或指定地点并安装。

    5、质量保证: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材料与投标文件叙述承诺质量完全一致。(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开具等额发票,开具发票后15日内支付总金额的100%。

    7、验收方式:完成清单所有内容供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后,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及现行及验收规范,采购人按《四川旅游学院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组织验收。

    8、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提供保修服务。提供负责售后服务的部门或单位的名称、联系方法以及维修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9、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10、其他要求:

    产品进行现场终验收时,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质检报告、合格证等资料并进行阻燃测试。

    四、询价人委托项目

    新校区学生公寓寝室内部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五、项目概况

    附件1:询价函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效果图

    六、报名时间

    自2023年5月25日12:00至2023年5月30日17: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到lyzbcgzx@sctu.edu.cn,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资格不能转让。

    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须扫描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件。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仅需扫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和中选条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旅游学院第二教学楼228室(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正本1份和副本2份,密封完好并盖公司公章。

    中选条件:至报名截止/开标时间,若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因项目需要,学校将另行确定中标单位(最终解释权归属学校)。若有效投标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将按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报价

    本次询价总价最高限价为9.683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安装费、运费、税费等全部费用。本项目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装、包风险的形式由中标人实施。

    九、本询价邀请将在四川旅游学院网(http://www.sctu.edu.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旅游学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联系人:文老师;电话:028-84842338。

    项目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82042707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现场要求执行。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5日

    审核:刘帅

    编审:杨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