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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旅游学院危险废物有害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来源: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日期:2023-07-12 09:14:12
    外来文章审核意见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旅游学院危险废物有害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询价编号:SCLY-XJ-2023-007(第二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人名称和地址

    询价人名称:四川旅游学院

    询价人地址: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四川旅游学院内

    采购的供应商:1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其中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会计报表(含三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即可)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公司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公司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六)提供安全生产、产品、设备设施器材等符合技术要求,具有质量安全保障承诺函(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七)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九)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十)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害垃圾清运资质。

    (十一)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内容、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1、采购内容:危险废物有害垃圾清运(详见询价函)。

    2、项目要求:

    1)须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时清运。

    2)清运费用按实际结算。

    3)协助甲方完成清运前的相关部门登记审批。

    4)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危险废物的转移手续。

    5)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接收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贮存和安全转运。

    6)垃圾清运应安全、有序,遵守清运垃圾要求。清运人员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伤亡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清运单位负责,四川旅游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7)清运单位须在成都市政府规定的有害垃圾弃置场所处置垃圾,如未按规定处置垃圾,其责任与四川旅游学院无关。

    3、项目商务要求

    1)项目服务期: 一年;

    2)本项目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的形式承包;

    3)本改造项目的服务须达到行业的标准、规范和要求;

    4)项目经相关部门验收后,付款以公对公正规发票转账方式结算。

    4、验收方式:完成清单所有内容供货至指定地点后,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及现行及验收规范,采购人按《四川旅游学院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组织验收。

    5、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四、询价人委托项目

    四川旅游学院危险废物有害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

    五、项目概况

    附件1:询价函

    附件2:承诺函

    六、报名时间

    自2023年7月12日9:00至2023年7月14日17: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到zbcgzx-fzcxm@sctu.edu.cn,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资格不能转让。

    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须扫描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件。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仅需扫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和中选条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旅游学院第二教学楼228室(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胶装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正本1份和副本2份,密封完好并盖公司公章。

    中选条件:至报名截止/开标时间,若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因项目需要,学校将另行确定中标单位(最终解释权归属学校)。若有效投标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将按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报价

    本次询价总价最高限价为1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转运相关全部手续办理、运费、装车费、包装费等全部费用。

    九、本询价邀请将在四川旅游学院网(http://www.sctu.edu.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踏勘

    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工作日上班时间,自行前往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四川旅游学院进行踏勘(本项目不组织)。

    十一、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旅游学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联系人:曾老师;电话:028-84849313;

    项目单位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980595948。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现场要求执行。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1日

    审核:刘帅

    编审:张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