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5-10-09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业管理,提高学业指导的预见性与针对性,形成“学校—学生—家长”三位一体联动机制,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四川旅游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管理办法》(川旅院〔2025〕54号)要求,现将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业导师、辅导员、班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学业追踪、预警及帮扶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确定预警名单,制订帮扶方案。各学院需对照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教务处提供的《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附件1),核对学生学分修读情况,确定最终预警名单及等级后报教务处备案。
依据最终预警名单,各学院须参照《四川旅游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管理办法》(附件2),制定针对性的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具体帮扶工作。
(二)资料提交。请各学院于10月16日前将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和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方案提交至教务处C105办公室谢老师处,同时通过OA提交电子版。
三、学籍异动
红色预警及退学警示学生,可结合自身学业情况与学习计划,在与家长充分沟通后,填写《四川旅游学院学生降级申请表》(附件3)和《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4),经家长同意、学院与教务处审批后,于10月24日前到教务处C105办公室办理降级手续。
四、建立帮扶档案
各学院应为每位被预警学生建立学业帮扶档案,完整记录帮扶过程、措施及效果。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成绩单、学生学习计划书、《学业预警谈话记录单》《学生退学警示通知书》《学生降级申请表》《家长知情同意书》,以及与学生、家长通过邮寄、社交软件沟通时产生的重要信息截图。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工作小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常态化学业监测机制。
(二)各学院应制定个性化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帮扶档案,持续跟踪学生学业发展;对帮扶效果欠佳的学生,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及时优化帮扶策略。
(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早跟踪、早改进”,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五)各学院在核对学生课程修读情况时,需尤为关注毕业班及学籍异动学生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2.四川旅游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管理办法
3.四川旅游学院学生降级申请表
4.家长知情同意书
教务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