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5-11-06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四川旅游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我校将于11-12月开展往届本科毕业生补授位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授位对象
往届(2024、2025届)未按时取得学位证书的本科毕业生。
二、补授位条件
(一)补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含补修毕业论文(设计)且答辩成绩合格)。
(二)符合《四川旅游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学位补授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补授位流程
(一)已达到补授位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二)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确定补授位名单,于12月10日12:00之前提交学生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2025年下半年补授位学生名册(见附件3,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学生名册电子版OA发送至教务处方飞老师处。
(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校于12月下旬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补授位学生名单,对审定通过的补授位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四)审定通过的补授位名单上报“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平台”,待上级部门审核。
(五)学位办公室印制学位证书,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领取、下发补授位学生学位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旅游学院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
2.四川旅游学院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模板及说明)
3.2025年下半年补授位学生名册
教务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