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6-04-01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业管理,提高学业指导的预见性与针对性,形成“学校—学生—家长”三位一体联动机制,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四川旅游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管理办法》(川旅院〔2025〕54号)要求,现将本学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确定预警名单,制订帮扶方案。各学院需对照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教务处提供的《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附件1),核对学生学分修读情况,确定最终预警名单后报教务处备案。
依据最终预警名单,各学院需参照《四川旅游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管理办法》(附件2),制定针对性的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具体帮扶工作。
(二)资料提交。请各学院于4月10日前将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和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方案(如有修订)提交至教务处C114办公室谢老师处,同时通过OA提交电子版。
(三)降级手续办理。学生降级申请统一于每年9月集中提交办理。
二、建立帮扶档案
各学院应为每位被预警学生建立学业帮扶档案,完整记录帮扶过程、措施及效果。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成绩单、学生学习计划书、《学业预警谈话记录单》《学生退学警示通知书》《学生降级申请表》《家长知情同意书》,以及与学生、家长通过邮寄、社交软件沟通时产生的重要信息截图。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工作小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细化实施举措,建立常态化学业监测机制。
(二)各学院应结合学生个体化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三)各学院应持续跟踪学生学业发展,对帮扶效果欠佳的学生,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及时优化帮扶策略。
(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早跟踪、早改进”,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五)各学院在核对学生课程修读情况时,需尤为关注毕业班及学籍异动学生情况。
四、特别说明
本通知仅针对目前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联合办学学生的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2.四川旅游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管理办法
3.学业预警与帮扶系列表格
教务处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