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6-05-22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四川旅游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川旅院〔2025〕67号)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往届本科毕业生合法权益,规范学士学位补授工作流程,我校将组织开展往届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工作,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补授位对象
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往届(2024、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补授位工作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6月1日-4日学士学位授予申请
符合《四川旅游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附件1)授位条件的往届本科毕业生,严格按照《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填报说明》(附件2)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四川旅游学院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附件3)。
(二)6月5日-6日授位条件审核
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审核授位条件,填写《2026年上半年往届本科毕业生补授位学生名册》(附件4)。
注:信息一经上报,无法更改,故请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性。
(三)6月8日材料提交
1.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一式两份):各二级学院将经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按专业、班级、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齐全后,报送至教务处C114办公室。
2.2026年上半年往届本科毕业生补授位学生名册:各二级学院将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统计表,报送至教务处C114办公室,电子版同步通过OA系统发送至教务处谢老师处。
(四)6月8日-9日授位名单复核
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补授位相关材料及学生名册进行复核,复核完毕后将结果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联系人:谢迁 联系电话:84825019
附件:1.四川旅游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
2.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填报说明
3.四川旅游学院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
4.2026年上半年往届本科毕业生补授位学生名册
教务处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