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中心、全体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注册和省考课程组考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6〕5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及时间
机(网)考试:2026年7月4日—12日。
二、考点考场保障和管理
1.考点应设置在高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普通中小学的标准化考场或配备有监控系统的机房内。严禁将考点设置在非学历培训机构或不规范场所,不得设置“点外点”,不得任意更改考试地点,严禁在本省辖区外组织考试,不得开展省际委托组考、省外异地考及居家考试。
2.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设置明显警戒线,安排专人值守,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有严密的安保保障、安检措施、试卷安全保密设施。
4.确定考点和考试安排后,于2026年6月22日17:00前将《四川旅游学院26.4次省考课程考试安排表》(附件1)和《四川旅游学院26.4次省考课程考试考点信息表》(附件2)以Excel文件格式报张烨老师。
三、宣传工作
要做好考前考生诚信教育、警示教育和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对考生的人文关怀,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和考生的沟通、交流,通过考前温馨提示等多种方式,确保考生充分知晓考点地址、安检程序、注意事项等信息,掌握考试有关参考要求。
四、方案预案
严格按照四川省省考课程考试组织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尽的省考课程组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于2026年6月22日17:00前报自考科张烨老师备案后实施。同时,认真梳理各环节风险隐患,充分做好组考所在地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通过公告等形式准确告知考生,并妥善做好考生安抚和后续安排。
五、考风考纪
1.结合《监考员职责》(附件3)的要求,严格选聘考务和监考人员,禁止聘用临时工作人员进行监考工作。务必认真落实组考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和警示教育。要加强考场监考、巡考力度,压紧压实监考人员责任,严肃监考工作纪律,形成严查严管的态势和氛围。
2.各考点要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把考场入口关。强化考点手机存放管理,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严禁携带手机及照相、摄像、扫描等电子设备(含具有以上功能的手表)进入考场,严防高科技作弊和有组织舞弊事件发生。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认定和处理。
3.所有参考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所持证件需与考籍注册信息一致(通行证或港澳台身份证),经安检后进入考场并签到。考试期间,考生均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附件4)。
4.各助学中心不得任意更改考试时间,若在同一考点内安排不同主考学校的省考课程考试,考点须将考场设置相对隔离,避免相互干扰。考试期间,各助学中心要安排专人到考点驻点督考巡视,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试全过程的考风考纪、考务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我校也将对考点督考巡视,请助学中心要将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本次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5.本次省考课程考点考场设置要确保对考试全过程监控并满足监控视频完整、清晰回放的要求,与当次考试有关的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6个月。省教育考试院考后将对各考点考场监控视频进行抽查回放,因视频监控无法打开的,助学中心须书面报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说明情况,导致考生成绩无效的责任自负。考后2天内将与本次考试有关的监控视频(拷贝至U盘或硬盘)、签到表(附件5)报张烨老师,邮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四川旅游学院产教融合大楼909室,028-84821329。
监控视频每个单位视频文件须是一段完整的原始视频,不得擅自加工剪辑,录制时段从每科目开考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后10分钟,监控视频文件名为“助学中心名称+考点+考室号+课程名称+考试时间”,待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抽查回放,凡抽查视频涉及违规的,将约谈助学中心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并暂停其开展下次新生注册工作。
6.各助学中心要落实考试组织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对考试管理和实施全过程监督。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泄密、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等情况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助学中心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旅游学院26.4次省考课程考试安排表
2.四川旅游学院26.4次省考课程考试考点信息表
3.监考员职责
4.考场规则
5.四川省26.4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签到表
四川旅游学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