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实施办法等。

二、按照党委要求,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立德树人任务。

三、作为党委在组织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使党组织工作有序进行。

四、加强校内基层党组织建设。按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做好校内各级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改选;督促和指导校内二级单位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好校内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主要 垒作用。

五、加强党员的队伍建设、服务和发展工作。

六、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做好校内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做好校内中层干部的选拔使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

七、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多渠道开展对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领导干部。

八、做好组织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校中层及其以上干部、党组织和党员有关数据的统计年报和上报,负责全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干部出国(境)的政审;有关干部、党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收集归档,搞好组织工作网站建设;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受理党员、干部、群众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九、负责抓好党校各项工作。

十、定期召开行政支部书记联席会。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促进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在机关各部门的落实。

十一、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各行政支部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十二、指导学校机关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抓好机关党总支(支部)学习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

十三、指导机关党支部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及组织发展工作。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十四、做好机关各部门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

十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十六、对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十七、建立人才信息库,掌握人才队伍情况,协调制定全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十八、指导学校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的待遇落实和保障工作。

十九、了解人才需求,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二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