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
部门简介

一、党委武装部工作职责

党委武装部是学校武装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人民武装工作的方针、法令,制订学校武装工作、国防教育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

(二)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做好《军事理论》《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制定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计划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共同组织实施。

(三)负责兵役、预备役登记、统计及征兵工作,协助开展退役、退伍军人安置、拥军优属工作。

(四)负责学校退役、退伍军人、平时民兵的组建、训练、管理,以及战时兵员动员、组织、输送工作。

(五)负责学校人防工程管理、民用开发,防空警报管理,以及战时校内人员的疏散组织工作。

(六)完成学校及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保卫处职能

四川旅游学院保卫处是学校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关指导下开展工作,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校园安全秩序;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校内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反恐防恐的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政领导下,承担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职责,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快速反应、科学管理、严守秘密”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做好校园安全和校园秩序管理类各项校级制度建设;分析研判学校安全稳定形势并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先期应急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协助公安机关处置违法犯罪及反恐防恐事件。

(三)统筹协调并参与实施校园秩序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校内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负责校内大型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监督管理;负责校内治安巡逻、门卫管理;负责对保卫干部、安保人员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

(四)检查、督促、指导校内各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实施学校治安、交通、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校内师生、各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开展安全培训;组织校内师生员工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五)开展调查研究和基础业务工作,完善情报信息网络,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邪教组织对高校的渗透和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

(六)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开展校内危害国家安全及治安、刑事案件侦破的相关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七)配合公安机关管理校内师生集体户口和校园内务工、经商、流动人员。

(八)配合外事管理部门做好外籍人员的安全管理。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