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
工作职责:
1.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协助部门领导与校内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武装部(保卫处)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综合保障。
2.贯彻党和国家人民武装工作的方针、法令,与治安消防科共同制订学校武装工作、国防教育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
3.文件、会务与信息管理。负责部门信息内外流转、文书档案、合同档案、印章管理;负责部门公文材料、制度文件、计划总结等撰写及管理工作;负责部门新闻宣传报道;负责部门各类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和管理;负责部门信访件的办理及答复;负责部门网站、公众号管理。
4.户籍管理。配合公安机关管理校内师生集体户口和校园内务工、经商、流动人员。坚持按政策法规秉公办事,热情服务,做好师生户籍迁移办理、咨询、协助工作。
5.安全监控日常管理。负责校园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
6.智慧安防建设。负责门禁系统管理及数据实时更新维护等系列工作。
7.军事理论与国家安全教学科研。进行大学生《军事理论》和《国家安全教育》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切实做好安全科研工作。
8.财务管理。负责部门预算、经费开支、项目采购、财务报销、绩效考核、薪资酬劳、绩效津贴、办公物资设备购置与管理等工作。
9.负责部门工会工作。
10.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资产保管、盘点、清查与信息上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严防流失;做好配置资产验收、领用工作,同步收集、积累、立卷、归档国有资产信息资料。
1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效防控部门在工作中的廉政风险,做好保密工作。
12.建立健全办公室综合业务相关的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规程、业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
13.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和管理育人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治安消防科
工作职责
1.负责撰写和落实学校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负责校园技防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做好校内交通组织、交通规划与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指导、协助各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
2.负责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宣传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工作,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培养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4.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特别做好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消保公司保障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校内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监督指导校内各单位对所属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
6.负责学校各类装修改造工程入场前的备案手续受理及投入使用前的消防检查验收工作。
7.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8.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校园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等抢险救灾工作。
10.负责监督管理安保公司严格执行龙泉校区日常秩序管理,包括门岗执勤、校园治安消防交通巡逻、指挥中心管理、重点要害部位守护等校园秩序维护工作,协调、配合政府部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环境。
11.制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负责公共安全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龙泉校区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12.部署开展校园公共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督促隐患整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危险品检查管理。
13.负责做好敏感时期和重要节点的校园治安管理,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大型活动的安保、交通管理工作。
14.负责大学生平安校园护卫队日常指导。协助做好队伍政治思想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指导队伍开展平安校园秩序维护、消防检查等工作。
15.做好校内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及时清理、处置校内违章摆摊设点行为。
16.负责师生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及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做好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纠正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校内交通事故。
17.负责加强警校协作,共建警校服务中心,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8.结合我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
19.负责兵役、预备役登记、统计及征兵工作,协助人事部门开展退役、退伍军人安置、拥军优属工作。
20.负责学校退役、退伍军人、平时民兵的组建、训练、管理,以及战时兵员动员、组织、输送工作。
21.负责学校人防工程管理、民用开发,防空警报管理,以及战时校内人员的疏散组织工作。
22.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规程、业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
23.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和管理育人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