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6-29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便利师生办理相关业务,保障校园安全有序,依据公安部门相关规定,现就师生个人无犯罪记录查询及民用无人机起飞报备的办理要求及流程提示如下。
一、个人无犯罪记录查询
(一)适用对象
四川省户籍居民;
在四川省办理居住证、实际常住满半年的外省户籍师生。
(二)办理渠道
通过“天府通办” APP或支付宝搜索“天府通办” 小程序,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自主查询申请。
(三)办理时效及效力
公安部门审核周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可在线查看、下载带电子公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电子证明自行打印有效,与纸质版证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民用无人机飞行报备及飞行规范
(一)核心前置条件(缺一不可)
空域要求:仅可在白色非禁飞区(需报备获批)、蓝色适飞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无需报备,飞行高度<120 米,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最大真高不超过5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40千米/小时)飞行;120米以上空域属于管制区,管制空域未经获批严禁起飞。
高度要求:管制空域内飞行,高度不得超过120米。(轻型无人机适飞区上限120米,管制区申请上限真高不超过300米。)
资质要求:
(1)无人机须在UOM 平台完成实名登记,并粘贴专属识别二维码;同时,还需要在微信小程序“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进行公安备案:
步骤:实名登录→绑定UOM登记信息。
填报:所有人信息、无人机信息、联系方式。
提交→完成公安备案(双登记才算合规)
(2)飞手须在UOM 平台考取《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格证明》。
(二)白色非禁飞区报备流程(按步骤操作)
提交飞行计划:每日12:00前,提前1-2日在UOM 平台申请飞行计划,逾期不予受理。
确认起飞状态:计划审核通过后,飞行当日起飞前1 小时,在 UOM 平台点击“确认起飞”;状态显示“确认中”禁止起飞,仅显示“允许起飞”后方可操作。
线下派出所报备:在“允许起飞”时段内,向飞行区域对应派出所提交纸质报备资料(我校龙泉校区对应东安派出所):
(1)飞手身份证复印件;
(2)《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3)UOM 平台飞行计划申请通过完整页面截图(打印件);
(4)申请空域范围截图(打印件);
(5)《无人机飞行报备承诺书》。
个人娱乐管制空域飞行,拿到UOM审批后,起飞前实时确认,批准法定主管为空管部门,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起飞。
(三)重要提醒
与校内部门合作的外单位或个人的无人机只要在校内起飞必须报备。未按要求完成报备、不符合飞行资质或违反空域、高度规定擅自飞行的,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提示。
保卫处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