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作者:时间:2024-03-19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我院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保证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行动,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校园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四川旅游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川旅院〔2023〕10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院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管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副院长、副书记

成员:实验室主任、实验员

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场人员须及时根据本办法所述应急措施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应根据安全事故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0,120或119求助,同时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实验室负责人上报学院领导。

第四条 实验室负责人保护现场,学院迅速向相关职能部门(安稳办、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学生处等)报告事故情况。

第五条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妥善指 挥现场抢救、抢险工作,力争把损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六条 学校在1小时内如实向所在地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四川省教育厅报告情况,并抄报教育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续报。发生重大险情,应立即报警。

第七条 实验室发生触电事故、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

(一)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 可用绝缘物品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电线。

(二)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摇动伤员 头部。检查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若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并尽快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三)若漏电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指挥学生离开 现场,并通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处置。

(四)若突然停电,立即停止实验,关闭电源,以防通电时发生意外。将冰箱中可能挥发的试剂转移至阴凉通风处,防止挥发气体积聚后产生危险,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夜晚突然停电时应保持镇静,辨别疏散方向,安全有序地转移到室外,并立即通知大楼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应携带应急照明灯进入实验室,关闭电源, 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八条 实验室发生仪器设备故障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

(一)若仪器使用中发生设备电路事故,须立即停止实验, 切断电源,并向仪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如发生失火,应选用适当灭火器扑灭,不得用水扑灭。如火势蔓延,应立即通知现场物管工作人员,同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并向消防部门报告。

(二)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应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检修,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第九条 实验室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

(一)若发生局部火情,立即使用适当的灭火器、灭火毯、 沙箱等灭火。同时采取适当措施如切断电源、关闭煤气阀、迅速转移危险物品等防止火势蔓延。

(二)若发生大面积火灾,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应立即通知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同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学 校主管领导报告,报警时要讲明发生火灾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 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三)根据火灾类型,应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按照不同物质发生的火灾,火灾大体分为四种类型:

A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易燃物包括木材、布料、 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

B类火灾为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

C类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D类火灾为部分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

扑救A类火灾:一般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重要的电器设备 等,应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扑救B类火灾:首先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同时将燃烧区容器内可燃液体排至安全地区,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减慢蒸发速度;及时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 将液体火灾扑灭。对于可燃气体应关闭可燃气阀门,防止可燃气发生爆炸,然后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扑救C类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扑救D类火灾:钠和钾的火灾切忌用水扑救,水与钠、钾起反应放出大量热和氢,会促进火灾猛烈发展。应用干粉灭火器。

第十条 实验室突发操作安全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

(一)一般安全伤害(摔伤、扭伤、烫伤、刀伤等)。发现人员须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如实通知伤者所在学院负责人,同时联系学校医务室。医务室人员到达现场后,针对伤痛情况做出应急处理及指示。针对需要到医院治疗的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车辆,进行救治。

(二)重大安全伤害(骨折、机器损伤、大面积烧伤等)。现场人员第一时间联系120救护并通知伤者所在学院负责人及实 验室负责人,并在实验室负责人指挥下配合医务人员开展紧急救护。

第十一条 实验室紧急疏散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

(一)接到紧急疏散通知时,实验指导教师应指令学生停止实验,关闭电源。

(二)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负责人应组织学生安全下楼,辨别疏散方向并指导学生按照安全指示灯的方向向安全出口疏 散,同时注意协调好各楼层的先后疏散顺序,做到不争抢、不拥挤、不踩踏,安全有序地疏散。

(三)人员撤离到预定地点后,应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第十二条 实验员和任课教师责任

1.实验员和任课教师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指出违例操作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2.实验员准备各类实验器材时,保证器材的安全性能符合操作要求。

3.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4.实验员为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和课外实验的学生活动安全主要责任人;

5.实验课期间由于教师、学生操作不规范等引起的突发事件,任课教师为责任人,实验员有义务协助处理。

6.应急原则:按照“先人后物,先重点后一般”及“先救治,后处理;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原则进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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