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3月)告考生书

作者: 时间:2023-03-02

四川旅游学院2022年下半年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3月)

告考生书

 

各位考生:

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3月)将于2023年3月12日举行。为使考试规范顺利进行,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向广大考生告知如下事项:

一、考生做好健康状况监测

(一)返校考生

1.所有返校考生返校前需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需及时报告所在学院。

2.路途防护:在公共场所要坚持佩戴口罩,保持人际距离。

(二)在校考生

所有在校考生由疫情防控学生安全组负责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需及时报告所在学院。

二、听力试音

为保证3月12日加考顺利进行,请各位考生于3月9日中午12:00-14:00进行听力试音,调频FM78。

三、加考名单

参加本次加考的考生为成功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考试且到当时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了加考申请书,且经学院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上报省考试院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考试证件

1.考试必须带齐身份证准考证

2.如无法出具身份证的必须出具由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的考试身份证明,照片上必须加盖学院公章(模板见附件2)。也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考务管理”中下载。

五、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只携带考试用具。物品寄存耗时,会影响考生进入考场的时间,还可能造成物品遗失;若确需携带物品,请于考试当天在指定区域存放

六、纪律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由教育部主管的全国性标准化国家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已在国家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行为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不仅规定作弊行为本身要受到刑罚处罚,还将组织作弊、帮助作弊、替考等行为入刑。望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附件3)和《四川旅游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川旅院〔2021〕200号相关内容,认真准备,诚信考试。

预祝各位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附件:1.参加3月12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加考的学生名单

2.身份证证明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


                           四川旅游学院  教务处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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