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29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关于做好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新版本推广的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语普测〔2021〕3号)等文件要求,我校本期普通话测试工作将于6月1日、8日、15日的13:00-17:00进行。为确保本次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测试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测试流程

备注

6月1日下午13:00-17:00

C305

1.第一教学楼C306教室进行图像采集;

2.室(C302、C301)候考。

具体测试时间见各自的《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

6月8日下午13:00-17:00

6月15日下午13:00-17:00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531到教务处C105办公室统一领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并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报到时间到达考试现场。

三、考试领导小组 

  :任迎伟

副主考:熊双丽 

 员:候测组考试组技术保障组工作人员

四、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一)候测组

1.检查考生准考证、身份证;

2.维持考场秩序,组织考生在《签名表》上签名当场采集考生图像并抽签;

3.为考生播放《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操作指南》视频;  

4.统计缺考考生信息并汇总。  

)考试组

1.按考生考号安排考生测试室;

2.负责分发考题,保考试正常进行;

3.导出及备份考生测试成绩,上报省测试中心。

)技术保障组

1.保障考试期间测试室网络通畅;

2.保障测试室内考试主机、考试用机及考试设备的正常运转;

3.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程序故障。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考前认真阅读附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考试;

2.请考生按照要求,准时到达考场,以免影响考试进程

3.考试时请考生带齐准考证与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予参加考试

4.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与安排,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一经发现有考试违纪或舞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及《四川旅游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川旅院〔2021〕200号)严肃处理。

 

附件:1.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操作指南

2.四川旅游学院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考生须知

3.测试注意事项

4.四川旅游学院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考场规定

5.四川旅游学院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考务细则

  

 

    教务处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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