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人员名单公示
全体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四川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四川旅游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川旅院〔2018〕27号)有关规定,艺术学院分工会组织全体教师于2021年12月1日完成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在艺术学院党总支领导下进行。
经过教研室按比例推举人员,学院分工会汇总统计,学院党总支审核,现将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文佳才、李貌、张琳、李劲廷、李雪杨、卢宗源、杨勉、覃祯、唐湉、代娜、卢睿泓、牛云共12人。
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
2021年12月1日